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启动申报!涉及30个支持方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与以往相比有哪些不同?需要注意什么?快和中机院项目申报组一起去看看吧~


细化具体要求,涵盖30个技术方向

本次申报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三大重点方向12类项目的基础上,细化了“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高效大容量风电示范项目”等30个具体技术方向的要求。(详见“申报资料包”)


扩大支持范围,新增九大技术方向

在本次申报中,还将以下九大技术方向纳入支持范围——


热电联产解耦改造示范项目

对煤电热电联产机组实施热电解耦改造,提高灵活运行水平,最小技术出力达到30%以下。纳入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方向。


煤电机组耦合新能源“灵活性+低碳化”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为风电光伏基地提供调峰的煤电机组,采用“新能源+热泵+熔盐储热”等技术路线,实现机组深度调峰和碳减排。纳入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方向。


超低浓度瓦斯利用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对浓度8%以下瓦斯(含风排瓦斯)通过无焰氧化方式发电供热的项目,减少甲烷直接排放,年利用瓦斯量(折纯)100万立方米以上。纳入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方向。


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示范项目

先进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分布式调峰能力的项目。纳入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方向。


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示范项目

整合源储资源,优化调度机制,应用先进控制技术,升级功率预测系统,实现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运行、按曲线调控,在负荷高峰时段新能源电站的置信容量不低于装机规模的10%,具有电网主动支撑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纳入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方向。


构网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针对风电、光伏大基地等新能源集中送出需求,以及新能源占比较高的边境、电网末端地区电力保供需求,应用构网型控制技术,提升新能源稳定送出和消纳能力,以及电力保供能力。纳入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方向。


高载能工业负荷灵活用电改造示范项目

具备灵活响应能力的负荷不低于工业用户报装最高用电负荷的20%。纳入工业领域示范项目方向。


交通能源融合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在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开发利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综合能源补给站等。纳入交通领域示范项目方向。


多式联运快速转运换装设备研发与示范应用项目

纳入交通领域示范项目方向。

此外,其他符合绿色低碳要求,满足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果明显等条件的项目也可申报。


申报详情及注意事项

开工时间及建设周期

在建项目开工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10月,拟建项目预计开工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6月。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已完工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合规性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环境容量、土地规划等准入条件,以及产业政策、产业规划要求。

已开工项目须履行立项程序(核准、备案),以及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手续。

未开工项目如未完成相关审批程序,须由当地主管部门出具能够在开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的书面承诺。


申报方式

2024年10月8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以“XX项目-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为标题,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电子邮箱地址为hzc@fgw.beijing.gov.cn。


注意事项

逾期申报项目将不纳入本次示范项目评选推荐;

在京中央企业示范项目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不通过本市推荐。

中机院了解到,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评审、合议,按照原则上不超过10个的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推荐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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